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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光大师的因果与感应思想论

导读:——以《印光大师文钞》为中心一 须深信因果有三世之理  “因果者,世出世间圣人平治天下,度脱众生之大权也”,此为印光大师之常言也。大师认为因果一法至为重要,是彻上彻下之一法,乃至修行成佛也是因果之事。对于俗世,因果更为重要,是对于世间乱坏人心之“标本同治之法”。大师也常提起周安士之一句“人人知因果,大治之道...

  ——以《印光大师文钞》为中心

  一 须深信因果有三世之理

  “因果者,世出世间圣人平治天下,度脱众生之大权也”,此为印光大师之常言也。大师认为因果一法至为重要,是彻上彻下之一法,乃至修行成佛也是因果之事。对于俗世,因果更为重要,是对于世间乱坏人心之“标本同治之法”。大师也常提起周安士之一句“人人知因果,大治之道;人人不知因果,大难之道也”。这是大师针对当时社会战乱、动荡提出的一剂良方。当然,在社会和平时期也应提倡三世因果的。以因果报应能治人心,除此以外,任何一法,皆无救药,以心不改良,则一法才立,百弊丛生矣[1]。大师所以极力提倡因果,亦是有其原因的,大师曾在《复李圆净居士书一》中云:“光初出家,见诸知识教人修持,了不提因果轮回等事,致有修持颇好者,或于伦常不能恪守己分,因是或令不知佛法真理者,多起谤心,光久畜矫此流弊之心,故于一切笔墨中屡言之”[2]。

  因果通三世,有因必有果,果则必有其因。如果不提倡三世因果,那么不但恶无所制,而且善无所彰,则一切归为虚无,世间也无章法。大师认为:

  不知三世因果、善恶报应,以为人死神识即灭,有何灵魂随罪福因缘,受生于人天及三恶道耳!既善恶同一磨灭,何不任意所为,以期身心快乐乎。[3]

  否定三世因果,即属于断见,怀此邪见,则上智者懈于修持,下愚者敢于作恶,以尧桀一死,同归于尽,又何必兢兢业业,无绳以自缚,以自苦一生,又何不任意纵情,但期现生得乐,顾甚死后空名乎?以致善无以劝,恶无以惩[4]。

  大师曾屡次举中国古代春秋战国之际,列国诸侯士大夫死,各随其力,杀所爱臣妾等以殉葬,不但不生怜悯之心,反以为荣,且各相效尤,当时虽有孔孟老庄齐出于世,亦不能制止,佛教传入中国后,阐明三世因果报应,此风即止,纵南面称朕者亦不敢行此恶法[5],这也是佛法传入中国后益人益国的最大一例证。

  二 依三世因果而善行之

  若知有过去、现在、未来三世因果,所作必有其报,则必畏恶果而断恶因,恶不出身口意三,既知因果,自可防护身口,洗心涤虑,虽在暗室屋漏之中,常如面对帝天,不敢稍萌匪鄙之心,以自干戾也[6]。连一个恶念头都不敢有,何况实行而做那些贪脏枉法、以强凌弱、杀盗淫妄之事呢。这是相信三世因果的第一步即是:止恶。

  相信三世因果的道理后,在日用之间,于一切报境,一切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等,知各有前因,致获现果。了此则于一切不如意,只宜自忏宿业;于一切如意事,也不会狂喜。所以,大师说:

  君子上不怨天,下不尤人,素富贵行乎富贵,素贫贱行乎贫贱,素夷狄行乎夷狄,素患难行乎患难,受宠若惊,受辱不怨,逆来顺受,无往不自在逍遥也。[7]

  若知前因后果,则穷通得丧,皆我自取,纵遇逆境,不怨不尤,只惭己德之未孚,不见人天之或失,乐天知命,无往而不自在逍遥也。[8]

  于命知为前世所感,我们生活在这个世间则会安心自在,不会责怪于他。纵见他人位处尊极,富饶天下,自己也不会起一丝毫之非分之念,不是自己之财名,纵用尽心机而得之,不久也将坏散,终不为己所有。如果人人晓此理,于自己则生活自在,心安理得,于社会则安定和平,没有干戈争战了。这是相信三世因果的第二步即是:乐天知命。

  佛教的三世因果说,相对过去来说,可以称为宿命论,因为过去所造之因已定;但佛教的三世因果绝不是定命论,因果的法则是造因得果,我们讲因果,最主要的不是注重过去的因,而是注重的是现在种因,得未来的果,要的就是这个变数。中国古代也有这样一句话:“天作孽犹可违,自作孽不可活”,其理实一。因此命自己作,若真心实意,存好心、说好话、做好人,广修善行,其力大者必现生即感善报(现报、花报[9]),故佛教的三世因果观是真正的造命论、改命论。大师认为命之可变:

  一一皆可自作主宰,则有凭据者亦可无凭据,无凭据者亦可有凭据,譬如山高之不可登,人不能由,不妨凿岩设砌,则绝顶亦可直到,古今人不知‘随心造业,随心转业’之义,即亲身做到富有天下,贵为天子,与夫位极人臣,声势赫奕之宰辅,若不修德,则即世而身戮灭者多矣,所以亲得者亦无凭矣![10]

  大师所举是现生造恶业而得现报之事,我们把它转过来,造善因则也必有现报。大师极力提倡改命,提倡了凡四训,认为一切所享者皆非前因所定,前因于俗所谓天,天定者胜人,谓前因之难转也;人定者亦可胜天,谓兢兢业业修持,则前因不足恃,以现因而消灭前因也!这一切皆在自己存心修德而已[11]。这是相信三世因果的第三步即是:修善改命。

  修善是一个积累的过程,如同种果树,要吃其果,要等一定的时间的。如果不是发大心,不是能立竿见影的。大师在《复卫锦洲书》中云:“每见无知愚人,稍作微善,即望大福,一遇逆境,便谓作善获殃,无有因果,从兹退悔初心,反谤佛法,岂知报通三世,转变由心之奥旨乎”[12]。这是现实生活中十分要注意的一桩事。

  总之,三世因果的道理说明的是命由己作,非由他人主宰,知此者方为得其真义。

  三 释三世因果之疑

  有一个重要的问题,是许多人心中的疑问:“眼见作恶之人而其命却愈好,而作善之人其命却愈坏,这岂有因果的道理在?”这是不明因果的三世的道理,其现生所作之善恶之报在后世(或来世,或第二三四五世,或百千万世)。所以金刚经有云:“若人受持此经(今世作善),为人轻贱(今世却仍受恶报),是人先世罪业(过去世所作恶业),应堕恶道(过去世所作恶业,今世应得之恶报),以今世人轻贱故(过去世所作恶业,今世实际所得之恶报),先世罪业,即为消灭(转重报为轻报)”[13]。从这一段经文可以明白业因果报的复杂的关系与变数,那么对恶人作恶而仍享福就可以依此类推了。

  世人著相,对于布施、持戒等有形的善事应得好报不会怀疑。而对于烧香、拜佛等则有莫大的疑问:既然命由己作,烧香、拜佛等这样有用吗?当然这是不可否定的。烧香、拜佛等是虔诚心的体现,虔诚礼念是感,所得之应是佛菩萨之加被。另外,烧香、拜佛、虔诚礼念是启发我们的自性,又可激励我们精进为善与用功办道。

  四 大师关于感应的原理事理的分析

  众生一心念佛菩萨的名号,往往有不可思议的感应,这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屡见不鲜的。感应者,乃众生以竭诚心礼念供养佛菩萨为感,而得佛菩萨不思义之加被之应。感应之事,与自造因而自受果报又有不同之处,世人有信佛者、不信佛者,或以一念诚心供养礼拜佛菩萨,其感应多有不同。大师是这样分析其感应的道理的[14]:佛菩萨之心性,量包太虚、周沙界,而众生在迷,由烦恼妄想执著而障弊,不生信向,如同以物障虚空,便成隔碍。如果众生以至诚心念佛菩萨之名号时,佛菩萨则以众生心为心,以众生境为境,故得不谋而合,无缘而应。

  大师还举喻以明:如同穿此障碍虚空之物,穿一小孔,则得一不孔之空;穿一大孔,则得一大孔之空;完全撒去障弊之物,则与普含万象之虚空,浑含无间矣!是故则有小感小应,大感大应,此正合楞严谓求子得子、求长寿得长寿、求涅槃得涅槃也。

  大师又在《石印普陀山志序》中论及感应之事相时,把它分为六种[15]:1、显感显应;2、冥感冥应;3、冥感显应;4、显感冥应; 5、亦冥亦显感显应;6、亦冥亦显感显应冥应。大师是这样解释显感、冥感、显应、冥应的意义的:1、显感:现生竭诚尽敬礼念供养佛菩萨;2、冥感:过去生中竭诚尽敬礼念供养佛菩萨;3、显应:显见加被,遇难呈祥,或业障消尽,福增慧朗等;4、冥应:不见加被之迹,但冥冥之中,承佛菩萨之慈力,凶退吉临,业消障尽等。大师还详调:

  了此则知功不虚弃,果无浪得,纵令毕生不见加被之迹,亦不至心生怨望,半途而废,感应之道,微妙难思![16]

 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是,虽求子得子、求财得财、求长寿得长寿、求智慧得智慧,皆要以至诚恭敬心真实心去求,此心不但要用之于对佛菩萨像前发愿求感应之时,也要用之于日常生活之中,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心行(佛菩萨遍尽虚空界,无时不在我们身边),更要用之于对一切人、事、物,方能真感实应。大师曾云,学佛之人,修行之人,心行要与佛菩萨气分相同,才得成功。同样,求佛菩萨之人,也须与佛菩萨气分相同,才得佛菩萨加被。

  每见世人向佛求发财、求子、求如意,其所言行,皆为不堪;嘴说行善,实则行恶,坑蒙骗、杀盗淫无所不为。此种行径,连世人都骗不了,更何况骗神通广大、无处不在的佛菩萨呢(众生打一妄想,佛菩萨都知道;古有谓:众生起一恶念,天神闻之则如炸雷)!哪里还能得佛菩萨加被乎!所谓“感应道交”,即是此意,求感应须与佛菩萨所行之道吻合方显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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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文发表于广东省佛协会刊《广东佛教》2006年第6期,总第112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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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[1] 文钞续卷上202,《复卓人居士书》。

  [2] 文钞三P630,《复李圆净居士书一》。

  [3] 文钞正卷四杂著P31,《乐清柳市募建净土堂缘起》。

  [4] 文钞续卷上P85,《复杨树枝居士书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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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[5] 文钞续卷下P81,《佛学救劫编序》;又文钞正卷二论P21,《挽回劫运论》。在文钞中有多处提及,不一一列示。

  [6] 文钞正卷三序P16,《袁了凡四训铸板流通序》。

  [7] 文钞正卷一书P88,《复潘对凫居士书》。

  [8] 文钞正卷三序P6,《绍兴何阆仙家庆图序》。

  [9] 花报:如同果树开花时,其花当时就有美丽形象,花开后有结果。花表种因,是种种善行、净行,其所行当世即有现报喻曰花报,其行后世感果则为果报。

  [10] 文钞正卷一书P64,《复永喜某居士书六》。

  [11] 文钞正卷一书P64,《复永喜某居士书六》。

  [12] 文钞正卷一书P28,《与卫锦洲居士书》。

  [13] 参考文钞正卷一书P29,《与卫锦洲居士书》。

  [14] 此处参考文钞正卷三序P4《石印普陀山志序》及文钞正卷三序P85《观音菩萨本迹感应颂重刻木板序》等,综合而成。

  [15] 文钞正卷三序P4,《石印普陀山志序》。

  [16] 文钞正卷三序P4,《石印普陀山志序》。